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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赁必读
一、信息来源
    所有个人信息均为电话登记或网友上网自行发布,机构信息本网也无法鉴别确切,对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本网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,请谨慎使用!!! 相关责任见“免责声明”。

二、租房必读
    租房过程中无论是否有中介机构参与,都请网友注意以下问题,以免发生纠纷,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。
  (一)租房一般过程:
  1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;
  2、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(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),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;
  3、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(必要时可向当地房产局进行确认),房主身份证(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),以及确认两证是否统一(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是否相同),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;
  4、合同签字(房主方)与产权证的产权人应该相同,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;
  5、办理转租或合租合同时,需有房主方的同意转租证明;
  6、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,也应该查看以上证件,防范交易风险。
  (二)租房后必须由当事人双方(一般由出租方办理)办理房产租赁登记备案
  为便于管理及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,我国目前对房屋租赁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。根据《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天内,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区、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。
  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,需提交下列材料:1、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;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,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;2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、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;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,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;委托出租的,应提交委托合同;代理出租的,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;3、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、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。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,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,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;香港、澳门的个人,应当提交港、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;台湾个人,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;境外企业、其他组织,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。
  (三)租房要点
  不能提供产权证明的房主勿信; 产权证与身份证不对号的勿信;向住所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号码;如果房主要求年付房租或者要求付大笔的订金,这样情况就要特别小心。

三、租房流程
1、网上自行查找,确定目标房源。
2、查看联系方式,并自行与房主确定租赁相关事宜,包括看房、租金、租期 、签合同等等。
3、在本网“合同下载”栏目下载《房屋租赁合同》并自行打印。
4、确定达成交易与房东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。

四、是否提供中介服务?
不提供!本网信息来源为个人会员和中介会员,本网只提供网络平台,自身没有中介业务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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